信件主题: | 张女士-咨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事项办理(营商环境) | ||||
来信人: | 张女士 | 来信日期: | 2021年08月29日 | 来信编号: | SZXX202108300003 |
信件内容: | 你好,请问“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、分立、合并、变更及终止审批”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几号窗口办理?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:已与张女士电话联系,其需办理业务的窗口为B09,为其提供办事指南,并将帮办代办窗口咨询电话(0915-2390140)告知张女士,张女士表示感谢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1年08月30日 | ||||
评价: |